礦用電纜檢查規(guī)定
1 范圍
MT 81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煤礦用移動類橡套軟電纜(以下簡稱電纜)的命名、一般要求、檢驗規(guī)則、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部分適用于額定電壓為8.7/10 kV及以下煤礦用橡套軟電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MT 81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
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2900.10 電工術語 電纜(GB/T2900.10-2001,idt IEC 60050(461):1984)
GB/T 2951.1 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試驗方法 第1節(jié):厚度和外形
尺寸測量—機械性能試驗(GB/T 2951.1-1997,idt IEC 60811-1-1:1993)
GB/T 2951.2 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試驗方法 第2節(jié):熱老化試驗
方法(GB/T 2951.2-1997,idt IEC 60811-1-2:1985)
GB/T 2951.5 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2部分:彈性體混合料試驗方法 第1節(jié):
耐臭氧試驗一熱延伸試驗一浸礦物油試驗(GB/T 2951.5-1997,idt IEC 60811-2-1:1986)
GB/T 3048.4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第4部分 導體直流電阻試驗
GB/T 3048.5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第5部分 絕緣電阻試驗
GB/T 3048.8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第8部分 交流電壓試驗(GB/T 3048.8-2007,neq IEC
60060-1:1989)
GB/T 3953-1983 電工圓銅線
GB/T 3956-1997 電纜的導體(idt IEC 60228:1978)
GB/T 4909.2 裸電線試驗方法 尺寸測量(GB/T 4909.2-1985,neq IEC 251:1978)
GB/T 6995.3 電線電纜識別標志 第三部分 電線電纜識別標志(GB/T 6995.3-1986, neq IEC
60227:1979)
AQ 1043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標識
JB/T 8137 電線電纜交貨盤
MT 386 煤礦用阻燃電纜阻燃性的試驗方法和判定規(guī)則
MT/T 775 采煤機用拖曳式電纜夾技術條件
MT 818.2~MT 818.10 煤礦用電纜 第2部分~第10部分
《煤礦安全規(guī)程》(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2006年)
3 術語和定義
GB/T 2900.10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額定電壓 rated voltage
MT 818.1-2009
電纜設計、選用和進行電性能試驗用的基準電壓。
注1: 額定電壓用U0/U表示,單位為kV。U0表示任一主絕緣導體與“地”(金屬屏蔽、金屬套或周圍介質)之間的電
壓有效值;U為多芯電纜或單芯電纜系統(tǒng)任意兩相導體之間的電壓有效值。在交流系統(tǒng)中,電纜的額定電壓
應至少等于使用電纜的系統(tǒng)的標稱電壓,這個條件對U0和U值均適用;在直流系統(tǒng)中,該系統(tǒng)的標準電壓應不
大于電纜額定電壓的1.5倍。系統(tǒng)的工作電壓應不大于系統(tǒng)額定電壓的1.1倍,并且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
規(guī)定。
注2:改寫GB 12972.1-1991,定義 3.1.2。
3.2
型式試驗 type test
制造方在供應電纜標準中規(guī)定的某一種電纜之前所進行的試驗。
注1: 其特點是,在做過一次試驗后一般不再重做,但在電線電纜所用材料、結構和工藝有了變更而影響電線電纜
的性能時,必須重新進行試驗;或者在產品中另有規(guī)定,如定期進行試驗等,也應按規(guī)定重新進行試驗。
注2:改寫GB/T 12706.1-2002,定義 3.2.3。
3.3
抽樣試驗(S) sample test
制造方按制造批量抽取完整的電線電纜并從其上切取試樣或元件進行的試驗。
注:改寫GB/T 12706.1-2002,定義 3.2.2。
3.4
例行試驗(R) routine test
制造方對成品電線電纜的所有制造長度上進行的試驗。
注:改寫GB/T 12706.1-2002,定義 3.2.1。
3.5
出廠試驗 delivery test
制造方在成品出廠前進行的試驗。
注:本部分規(guī)定出廠試驗項目由抽樣試驗項目及例行試驗項目組成,對于在制造過程中已經進行且成品后不易發(fā)生
變化的試驗項目,如厚度、外徑等項目,可以不再重復進行。
4 產品命名
4.1 命名內容
電纜的命名由七部分組成:其中:*、第二、第三、第四部分構成電纜的型號;第五、第六、第
七部分構成電纜的規(guī)格。
4.2 命名標記
*部分:用大寫字母M表示煤礦用電纜的系列代號。
第二部分:使用特性代號反映電纜所使用的場合,用表1所示的大寫字母表示。
第三部分:用表2所示的大寫字母表示電纜的結構特征。
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數字表示額定電壓U0/U,單位為千伏(kV)。
第五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別表示動力線芯數及標稱截面積,二者之間以“×”連接。標稱截面
積單位為平方毫米(mm
2
)。
第六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別表示地線芯數及標稱截面積,二者之間以“×”連接。標稱截面積單
位為平方毫米(mm
2
)。
第七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別表示輔助線芯數及標稱截面積,二者之間以“×”連接。標稱截面積
單位為平方毫米(mm
2
)。
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之間用“一”連接;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之間用“+”連接。
4.3 產品表示方法
產品用型號、規(guī)格及標準編號表示。 例如:
a) 采煤機屏蔽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0.66/1.14kV,動力線芯3×50、地線芯1×10、控制線芯4×4,
帶半導電屏蔽層,表示為:
MCP-O.66/1.14 3×50+1×10+4×4 MT 818.2—2009
b) 采煤機屏蔽監(jiān)視編織加強型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0.66/1.14 kV,動力線芯3×50、地線芯1×25、
控制線芯3×1.5、監(jiān)視線芯3×1.5、帶半導電屏蔽層和編織加強層,表示為:
MCPJB-O.66/1.14 3×50+1×25+3×1.5+3×1.5 MT 818.3—2009
c) 采煤機金屬屏蔽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0.66/1.14kV,動力線芯3×70、地線芯1×35、輔助線芯
1×35,帶金屬屏蔽層,表示為:
MCPTJ-O.66/1.14 3×70+1×35+l×35 MT 818.4—2009
d) 煤礦用移動軟電纜,額定電壓0.38/0.66 kV,動力線芯3×25、地線芯1×16,表示為:
MY-O.38/0.66 3×25+1×16 MT 818.5-2009
e) 煤礦用移動金屬屏蔽監(jiān)視型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3.6/6kV,動力線芯3×35、地線芯3×16/3、
監(jiān)視線芯3×2.5,帶金屬屏蔽層,表示為;
MYPTJ-3.6/6 3×35+3×16/3+3×2.5 MT 818.6-2009
f) 煤礦用移動屏蔽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為3.6/6kV,動力線芯3×25、地線芯1×16,帶半導電屏
蔽層,表示為:
MYP-3.6/6 3×25+1×l6 MT 818.7-2009
g) 煤礦用電鉆屏蔽橡套電纜,額定電壓0.3/0.5kV,動力線芯3×4、地線芯l×4,帶半導電屏蔽層,
表示為:
MZP-0.3/0.5 3×4+l×4 MT 818.8—2009
h) 煤礦用移動輕型橡套軟電纜,額定電壓0.3/0.5kV,絕緣線芯3×2.5,不帶屏蔽層,表示為:
MYQ-0.3/0.5 3×2.5 MT 818.9—2009
MT 818.1-2009
i) 煤礦用礦工帽燈線,絕緣線芯2×0.75,表示為:
MM 2×0.75 MT 818.10—2009
5 一般要求
5.1 導體
5.1.1 導體單線的zui大直徑除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規(guī)定外,應符合GB/T 3956-1997中第5
種導體的規(guī)定,其值見表3。
5.1.2 絞、束導體的節(jié)徑比應不大于表4規(guī)定,推薦導體中股線絞向與復絞時絞向相同,外層絞向為左
向。位于纜芯中央的地線芯絞合節(jié)距和絞向由制造廠規(guī)定。
5.1.3 除非在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中另有規(guī)定,動力線芯及地線芯每芯導體應符合GB/T
3956-1997中第5種導體的要求, 其值見表3(對應規(guī)格的電纜載流量參見附錄B), 控制線芯的要求見表3 。
5.2 絕緣
5.2.1 動力線芯和控制線芯應擠包絕緣層。
5.2.2 絕緣標稱厚度應符合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規(guī)定。絕緣厚度平均值應不小于標稱值,
zui薄點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90%減去0.1mm。
5.2.3 絕緣電阻值應符合各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要求。
5.2.4 絕緣線芯應按表5規(guī)定電壓值進行相應的工頻電壓試驗, 絕緣線芯(包括控制線芯)絕緣屏蔽如采
用繞包結構,在繞包屏蔽層前應按表5進行浸水工頻電壓試驗,對額定電壓0.38/0.66kV及以下的電纜絕
緣線芯允許按表6進行工頻火花電壓試驗,單芯電纜絕緣線芯按表6進行工頻火花電壓試驗。
5.2.5 絕緣與導體、絕緣與絕緣之間應不粘合。絕緣與護套之間應不粘合(單芯電纜不作要求)。
5.3 屏蔽
5.3.1 額定電壓為3.6/6 kV及以上電纜的導體應擠包半導電屏蔽層。半導電層的計算厚度為0.7mm,
計算值不作考核。
5.3.2 屏蔽型電纜動力線芯必須有絕緣屏蔽,半導電屏蔽層厚度計算值 0.7mm, 計算值不作考核,金
屬屏蔽層計算厚度 1.4mm, 計算值不作考核,屏蔽方式應符合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 規(guī)定。擠
包屏蔽層應可以從絕緣上剝下來,剝離段絕緣表面應無損傷和半導電屏蔽的殘跡, 對動力線芯截面 25mm
2
及以上產品應按 6.11 規(guī)定進行剝離力試驗,剝離力不小于 4N,且不大于45N。
5.3.3 除各后續(xù)標準MT 818.2~MT 818.10中另有規(guī)定,非金屬屏蔽層或監(jiān)視層按6.6規(guī)定方法測量的
過渡電阻應不大于3kΩ。
5.3.4 金屬與纖維編織層的結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編織用銅線應符合GB/T 3953-1983中TR型銅線的技術要求,銅線表面應鍍錫。
b) 編織層由鍍錫銅線與聚酰胺或聚酯類合成纖維紗組成,兩者的錠數相同、方向相反。推薦采用
表7規(guī)定的銅絞線結構。如采用并線結構,其單線標稱直徑應不大于0.30mm。
c) 編織層不允許整體接續(xù),露出的銅線頭應剪齊,每1m長度上允許更換一個金屬線錠。
d) 錠數和每錠銅線數目應確保按公式(1)計算的鍍錫銅線的覆蓋率F不小于80%, 且編織節(jié)徑比(節(jié)
距長度/編織層平均直徑)為2~4.5。
MT 818.1-2009
n——每錠絞合股線數目,并線時為每錠銅單線的根數;
d——絞線計算寬度,并線時為銅單線的標稱直徑,單位為毫米(mm);
D——編織層平均直徑,單位為毫米(mm);
L——編織節(jié)距,單位為毫米(mm)。
5.4 纜芯
5.4.1 動力線芯應絞合,絞合方向為右向。
5.4.2 除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規(guī)定外,控制線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絞合為一個單元作為第4芯與動力線芯絞合,絞合節(jié)徑比不大于8,可以包帶或擠橡皮包覆層,
絞合包覆后的外徑應不小于動力線芯的75%;
b) 絞合為一個單元置于纜芯中央,絞合節(jié)徑比不大于8,可以包帶或擠橡皮包覆層;
c) 動力線芯的間隙之中。
5.4.3 監(jiān)視線芯和輔助線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動力線芯的間隙之中;
b) 作為第4芯與動力線芯絞合,其外徑不小于動力線芯直徑的75%;
c) 與纜芯同心式設置;
d) 與控制線芯同心式設置。
5.4.4 除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規(guī)定外,地線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動力線芯間隙之中;
b) 作為第4芯與動力線芯絞合,其外徑不小于動力線芯直徑的75%;
c) 動力線芯絕緣的外面;
d) 與纜芯同心式設置;
e) 纜芯中央;
f) a)與c)的組合。
非屏蔽型電纜地線芯可以擠包絕緣層,也可以擠包半導電層。除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另
有規(guī)定外,非金屬屏蔽型電纜的地線芯導體應擠包半導電層。
5.4.5 纜芯中央無線芯時應填充,纜芯邊隙可以填充橡膠,外圍允許包帶。屏蔽型電纜的中間填充物
應為半導電材料,填充物應為非吸潮型材料。
5.4.6 纜芯的絞合節(jié)徑比應符合各后續(xù)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規(guī)定。
5.5 護套
5.5.1 纜芯外面應擠包護套層,護套性能應符合后續(xù)部分要求。
5.5.2 護套厚度平均值應不小于標稱值, zui薄點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5%減去0.1mm。
5.5.3 護套可以為單層結構,也可以為雙層結構。雙層結構時,內護套和外護套可以采用不同型號的
材料,外層厚度應不小于總厚度的50%。
5.5.4 外護套表面應平整,色澤基本均勻,表面和斷面無可見氣孔。
5.6 加強層
5.6.1 電纜可以設置加強層,放置在內外護套之間。
5.6.2 加強層結構形式如下:
a) 纖維編織層;
b) 鋼絲股線編織層;
c) 鋼絲股線繞包層。
注:若金屬加強層兼作地線芯時,其中可以含銅線。
5.7 成品電纜
5.7.1 成品電纜外徑應在各后續(xù)部分(MT 818.2~ MT 818.10)規(guī)定的范圍內。
5.7.2 絕緣動力線芯和控制線芯應經受表8規(guī)定的工頻電壓試驗而不被擊穿。